Google Translate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 2010/10/07 ]  失業給付有條件延長至一年

隨著景氣好轉,8月份失業率為5.17%,比7月再度下滑。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為了充分保障失業勞工權益,確實幫助失業勞工的經濟生活,勞委會公佈「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未來將以領取失業給付人數為基礎的就業保險失業率計算,萬一失業情勢惡化,失業給付將可從目前的六個月延長到一年。
林由敏解釋,現行最長六個月的失業給付,由於金融海嘯期間,經濟局勢大幅惡化,失業人口遽增加上失業週期延長,六個月的失業給付無法照顧經濟困難的失業勞工。
為使失業給付與失業情勢連動,提供失業勞工實際的保障,勞委會公佈「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未來將以每個月領取失業給付的人數作為基礎,換算出來的就業保險失業率,如果連續4個月達3.3%以上,而且主計處公布的勞工失業率連續4個月並未降低,失業給付將從現行的六個月延長至九個月;假使上述情況連續惡化達八個月,失業給付將延長為一年。
勞委會參考日本及韓國失業給付發放指標,日本以就業保險失業率4%、韓國以3%為指標,評估台灣現況,勞委會以3.3%作為失業給付延長的啟動機制。
林由敏表示,上班族非自願性失業之後,最多只能領到六個月的失業給付,除非年滿45歲以上的中高齡勞工,或是領有政府核發的身心障礙者,失業給付才可延長到九個月。
失業給付有條件延長期間之後,未來勞工失業時,最長可領到一年的失業給付,失業給付以投保薪資的六成計算,至少可填補失業期間經濟收入的中斷。
林由敏指出,隨著產業景氣好轉,8月失業期間長達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口為10.1萬人,不但比7月減少1,000人,更是連續6個月減少;中高齡失業勞工人數,也比7月減少7,000人,顯示企業用人需求升溫,吸納失業人口。她提醒,不論是失業勞工或是社會新鮮人步入職場,千萬記得從每月的薪資單中,檢視雇主是否有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確保自己的權益,才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