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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TTQS 評核模式

1. 做什麼? 
教育訓練機構必須告訴他人自己在「做什麼」,教育訓練標準在哪裡。
過去大家習慣仰賴高階主管提供的標準來辦理訓練,但現在應該改變方式,評核委員先問訓練機構「你的標準在哪裡」?
各訓練機構必須建立自己的標準,擬定自己的訓練目標與特色,自我檢視有無滿足經營策略的需要。 
2. 如何做? 
假設訓練機構的目標是「提升組織競爭力」,則訓練機構就必須明確指出衡量「競爭力」的標準在哪裡?
課程設計、師資陣容、教學方式與相關配套措施,是否真的可以提升訓練機構所認定的「競爭力」? 
3. 結果如何? 
訓練機構有無成就感?學員有沒有進步?工作表現如何?訓練機構有沒有了解教育訓練機制?
這個機制不是評勞委會職訓局來訂,而是訓練機構自己要訂,自己透過訓練機制去檢視訓練結果有無符合自訂的標準。 
4. 如何改善?
訓練機構根據自訂的標準檢視後,發現無法達成預期目標,則該訓練機構有無自我改進的機制可以調整?
在認可制評核實施的初期,訓練機構評核的重心偏重在 input與 process。
基本上訓練機構能否建立自我改進機制,將比教育訓練結果的展現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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