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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輻射干擾量測(RE,Radiated Emission)

1. 電場輻射干擾測試目的:可偵測電子電機、電氣和機電設備及其組件所輻射之電磁發射,包括來自所有組件、電纜及連接線上之雜訊發射。它適用於發射機之基本波發射、假電訊發射、振盪器發射及寬頻帶發射,但不包括天線之輻射發射與交連導線上之電場輻射。
2. 以各式不同頻段天線接至電磁干擾頻譜儀或接收機檢測待裝備工作中所溢出之雜訊頻譜及強度大小。依寬頻及窄頻雜訊量測需求以 NB(dbuV) ,BB(dbuV/MHz) 單位示之。
3. 電場輻射干擾測試所需配備:按照待測件之性質,可分為桌上型配備及落地型配備。以CISPR Pub 22之開放空間測試為例,旋轉台上木桌高度80公分,天線與待測件距離10 m,在1m 至 4m間昇降天線,同時待測件應在轉台上旋轉,找出最大輻射點。對不同頻率,選擇相應之測試天線,以上電場輻射試驗亦可在隔離室內進行之。
4. 參考規格:

MIL-STD-461D/462D/461E,RE102(10kHz∼18GHz) FCC Part 15(30MHz∼1GHz) CISPR Pub 22(30MHz∼1G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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